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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通过“快立快审快结”绿色诉讼服务通道,迅速审结一起申请宣告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案件,在最短时间内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
“法官,我知道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都要进行专业鉴定,但是我母亲已经长期卧床,我们根本没办法把她带到鉴定中心去……而且我侄子着急出国留学,我母亲名下这套房产必须得在他出国之前办理完过户手续……”。
申请人石某的母亲姜某,如今已年过八十,家中的护理床周围摆满了各种医疗器械,用来维持她的生命。老人因年迈多病,于2013年开始出现脑萎缩病变,2019年经医院确诊为痴呆症,目前神志不清,已失去辨认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眼看侄子出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但以母亲目前的状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申请人石某遂向法院申请其母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申请指定其为姜某的监护人。
立案庭包庭长在受理此案后,对申请人提交的病例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全面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被申请人的老伴已去世多年,现有三个子女,申请人石某系其长女,另外两个儿子均在外地工作,因工作原因短期内无法来邯,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速审判效率,包庭长果断采取“网上开庭询问”的线上办案方式,经过电话沟通,为了克服时间难以统一的情况,她主动放弃午休时间,于6月14日中午1点对当事人进行网上询问,通过云审系统在线审理,姜某的三个子女一致同意指定申请人石某为监护人,书记员制作笔录进行了在线签名确认。庭审结束后,包庭长秉承“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于当天下午4点制作出判决书,依法判决被申请人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石某为其监护人,并向当事人进行了送达。至此,该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仅用48小时快速审结,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近年来,复兴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我们一直在路上!
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