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走出的公职人员:村集体成员身份取消,耕地宅基地权益丧失! 聚焦

植物洞察
2023-04-21 06:59:30

农村村民子女通过努力考上公务员,去事业单位上班,他还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有网友就此疑问,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疑问。有这样一位网友,他从小在农村长大,经过读书努力考起当地的公务员。

现在成家立业,想回到生他养他的老家申请宅基地建房。结果被当地农业农村局认定为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允许建房。就此事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给予了回复: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其离退休人员将不能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顾名思义就是说农村子女在考上公务员的那一刻开始,他将失去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他已经端上了铁饭碗,不能与民争利。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子女在考上公务员的时候,本身是没有去办理迁户的。难道考上公务员就自动丧失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了吗?


【资料图】

还真是。根据最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第十八条规定:农民子女在成为国家公务员即可起将自动失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那么收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对网友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农民具有哪些权益,最基本的无非就是宅基地、承包地、自建房三项基本权益了。不过网友虽然失去村集体身份,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他在农村的所有权益就会丧失。根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虽然网友是考上公务员,并不是落户城镇。但是实际意义大差不差,都是为了保护农民权益。

核心点,第一、网友考上公务员,宅基地、自建房权益丧失,但是可以继承父辈留下的宅基地,但是不能翻建、改扩建。

《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故申请宅基地只能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外村、城镇户籍以及其他成员是不能享有的,也就是说网友在考上国家公务员的时候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自建房了。不过农村房屋属于个人私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网友可以继承父辈的自建房间接的使用宅基地。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网友在考上国家公务员的时候,其父辈还健在。个人建议赶紧将老家的房屋该翻建的翻建、该重建的重建。因为父辈百年之后去世,网友的身份是不能再去翻建、改扩建了的。而且继承的房屋一旦坍塌,宅基地是使用权也将丧失,被村集体收回。

第二、承包地以户承包,不会丧失承包权,依然享有承包地带来的收益。

相比宅基地,承包地又不一样。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土地的时候是以家庭户为承包基础承包的土地。也就是说家庭成员的变动并不会影响到承包地。除非是承包户整户消亡,发包方才会将承包地收回。

以网友为例,虽然网友考上了国家公务员,但是留在农村的承包地,依然是这个家庭的。如果网友考上国家公务员没有时间种地,也是可以将承包地流转出去,赚取承包租金的。

网友考上国家公务员,除了宅基地、自建房等权益丧失之外,包括农村选举、集体分红等权益也会丧失。不过对于网友来说考上国家公务员,也相对于鲤鱼跃龙门了。毕竟农民子女能考上公务员已经很优秀了,至于考上了公务员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也只能两者取其轻了,没有任何事情两全其美的。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农民子女考上国家公务员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这件事怎么看?有什么不同的想法,大家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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