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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引领“群雁”飞
全省已建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近5000个
4月11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创新工作室在创新攻关、技能传授、人才培养、岗位练兵等方面的作用,今年我省将再命名30个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180个职工创新工作室,并重点向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倾斜。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创建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是省总工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引领全省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推动全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介绍,拟推荐命名的辽宁省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职工创新工作室,须是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职工为领衔人的创新团队。其中,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需由市(省产业)级(含)以上劳模或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担任;职工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原则上需由有精湛技艺的工匠或高技能人才担任。工作室要已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创新工作,要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每年至少取得一项创新成果并实现转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此外,工作室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截至2022年年底,我省已经建设各级各类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近5000个。其中,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12个、辽宁省劳模创新工作室353个、辽宁省职工创新工作室946个,市级及以下创新工作室3622个,辽宁省创新工作室联盟23个。(记者 刘大毅)